新余日报登报范围:
1、各类公司个人证件遗失登报 ,营业执照、 税务登记证、 银行开户许可证、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、IC卡及数字证书 公章、财务章、法人章、 社保登记证遗、 各类发票、身份证、会计证、 毕业证、 报到证、 导游证、 教师证、 警察证、各类工作证...
2、各类公司开业公告、注销公告、减资公告、变更公告、合并公告、招标公告 、拆迁公Q告、迁坟公告、公司免责公告、解除公告、启事、通知、各类公告...
营业执照遗失,税务登记证遗失,组织机构代码证遗失,食品卫生许可证正副本遗失,公章遗失,财务章遗失,法人章遗失、保险单据遗失,道路运输许可证遗失,就业资格证遗失,货运提单遗失声明,合同遗失声明,收据遗失,歇业申请公告,公司注销公告,清算公告,离职声明公告,减资公告,吸收合并公告,股权转让公告,招标公告,外商设立公告,企业声明公告,分立公告,环境影响评估公告,土地出让公告,拍卖公告,法院判决公告,法院送达公告登报等。
《新余日报》创刊28年来,按照“坚持党报性质、体现晚报特色、加强指导服务、办出新余风格”的办报宗旨和“新、广、活、短、深”等编辑思路,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和市委、市政府的中心工作,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,宣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宣传全市改革开放、发展经济和两个文明建设,高扬主旋律,坚持多样化,异彩纷呈,各具特色,力求指导性与可读性的统一,融服务性、知识性、趣味性于一体,使报纸更加贴近社会,贴近生活,贴近读者。报纸不仅内容丰富、信息量大,而且版面编排图文并茂、版式大方美观,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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